2017年全国知识产权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共评出广播电视一、二、三类作品及优秀类作品共41件。
总局发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公示2017年全国知识产权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结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推动知识产权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2017年3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开展了2017年全国知识产权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评审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
日前,经活动组委会审核,共评出一、二、三类作品及优秀类作品共41件。其中,广播类扶持作品一类1件,二类2件,三类3件,优秀类15件,共21件;电视类扶持作品一类1件,二类2件,三类3件,优秀类14件,共20件。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立即向辖区内有关单位或个人通报公示内容。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于10月23日前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媒司反映。 免责声明: 以上整理自互联网,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我们重在分享,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在线客服在24小时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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