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目前广告行业的实际情况,业内人士约定俗成,将广告具体分为节目广告、参与广告、插播广告、特约广告、专题广告、电台广告和公益广告等。
1.节目广告是指广告商提供广播电台某一时段的节目内容,并在节目中插播的广播广告。这类广告一般费用较高,但声势也大,容易引起听众的注意,加深对企业及其产品的印象。
2.参与广告是指插在电台制作的某一节目中播出的广告。广告主不提供节目内容,也不能有所干涉,只是在节目适当的时间播放广告,并不得拒绝其他非竞争对象的广告主在同一节目中做广告。
3.插播广告是指在两个广播节目中间播的广播广告。
插播广告与上下节目没有内容或形式上的联系,所以收费比较便宜,播放也相对灵活。
4.特约广告
是指广告主在特约时间段内播出的广告。一般放在新闻节目、天气预报这样一些受欢迎的栏目以及报时钟声的前后。
5.专题广告是指由广告主提供资料,按广告主的要求精心编辑制作的3―5分钟甚至10分钟的专题节目广告。一般安排在固定的时间播出。
6.电台广告是指在一个固定时间段连续播放多家广告主的广告。这类广告时间固定,收费很低,只是有时会相互干扰,影响广告效果。
7.公益广告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广告。它通过呼吁公众对某一社会性问题的注意,从而用合乎社会公益的准则去规范公众的言行举止,以达到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的目的。
免责声明: 以上整理自互联网,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我们重在分享,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在线客服在24小时内删除)
联系客服
立即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