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龙森林公安局结合林区治安实际,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林区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现将举报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举报内容
1、侵占林地、损害森林资源、侵吞集体财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林区百姓的黑恶势力。
2、为牟取不法利益,挑头煽动群体性事件、制造社会矛盾纠纷,挟持群众与当地**和林业局*组织对抗,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3、威胁、利诱、纠集失辍学生、外来人员、社会闲散人员进行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横行作恶,危害一方治安的黑恶势力。
4、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手段牟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以非法高利放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借助“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等方式巧取豪夺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
5、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滥伐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抢占货源、暴力打压竞争对手、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宾馆、洗浴、歌厅等娱乐场所,从事地下钱庄、地下黑彩,从事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操纵网络传销、涉众型经济犯罪,从事强迫交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9、纠集不法人员,利用互联网、举报信匿名诽谤、诬告、陷害*政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越境的黑恶势力。
举报电话:XXX
举报邮寄地址:吉林省和龙森林公安局河东派出所
和龙森林公安局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中发挥举报作用并查实的予以奖励,并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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