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机构健全到位。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税政科负责“七五普法”日常工作,人教科负责内部法制宣传教育,纳服科负责外部纳税人制宣传工作。落实税收法制员制度,明确基层分局法制员名单,健全三级普法机构。按照“三同时”原则,依法行政会议与税收工作会议同时召开,任务同时部署,工作同时检查。
任务分解全面到位。制订普法目标任务分解表,落实普法经费。将税收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与组织收入、税源管理、企业经营和政策服务之中,实现“四贯穿四促进”工作目标。
确保目标实现到位。将法制宣传工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分别对单位和个人进行绩效管理考核。
二、注重宣传机制常态化。专设覆盖全市的,主要职责包含税法宣传的纳税服务分局。把“税收宣传月”“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作为税法宣传的重要时机,把“政风行风热线”“纳税人大讲堂”等作为税法宣传的重要载体,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近年来,共对外发放宣传手册资料1.5万册,开展纳税人大讲堂60余场。把“服务@站”和办税服务厅作为税法宣传的主窗口,把“12366”税收咨询服务热线和特服号作为普法宣传的主渠道,前台安排优秀人员,后台配置专家团队,定岗定责宣传辅导。
注重宣传内容个性化。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不同需求,梳理税收政策法规,大企业以上门宣传为主,重点宣讲投资优惠、股权转让、兼并重组等相关涉税法规;新开办企业在开业登记环节宣传税法,解读办税流程;对在校学生开展税法基础知识普及宣传;对社区群众加强税收法定和税收利民的宣传,增强协税护税意识。
注重宣传形式多样化。运用手机“短信平台”“泰兴国税微信公众号”和办税厅电子屏发布最新税政策。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宣传平台移到学校、节庆、庙会等场所。运用动漫、微电影形式开展税法宣传,得到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
三、开展纳税服务规范化示范点创建。以《纳税服务规范》为标准,梳理涉税流程,清理集中审批事项,推行审批“零障碍”、注册“零收费”、服务“零距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及时提醒、事前辅导、事后监控分析,确保所有企业应享尽享税收优惠;2016年共办理各类税收优惠18.95万户次,税额19.68亿元,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面列泰州市(县)首位。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非接触式服务方式,运用互联网办税、自助办税、邮递办税、电话办税、短信办税等多渠道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网上办税注册用户、申报率及网上认证面超过99.5%,代开发票网上提交面100%;特服号接通率达91.66%,位于全省前列。
对照《风险应对工作模板》和《风险应对法律指引》要求,规范数据采集应用、补充分析疑点、提升预案编制质量。做好规范应对检查和集体审议,审议讨论充分,证据固定到位,文书制定规范。
以《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为依据,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组织四类常见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模板学习培训,扩大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应用范围,提高税收行政执法的说服力和公信力,预防和化解涉税争议。近年来,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四、建立健全税收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个人,将执法评价结果作为干部岗位轮换、职务晋升、公务员考核和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通过制发《税收执法情况通报》,责成执法者进行整改,并实施责任追究。发挥《综合监督考评信息平台》《税收执法信息系统》“电子监督员”作用,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即时监控。
完善政策确定和执行反馈报告。调整政策专家委员会人员,明确首席政策专家,对基层反馈的政策性问题及时处理。2016年,泰兴国税上报反馈报告8份,其中1份上报省局。
开展税收常态化执法督察。定期抽取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查找执法风险点。2016年开展常态化执法6期,下发疑点信息2166条,涉及发票代开、税务登记注销、福利企业及软件企业退税、资产重组备案等。通过各单位疑点自查自纠、法律顾问团队专业审议,核实疑点信息1021条,可整改疑点信息766条,当年全部进行整改。
2016年,泰兴国税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改革示范点”“泰州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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